工作职责(新)
 
 
 
法律事务中心工作职责


1.协调协助校内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法律事务工作,维护学校合法权益,防范和有效应对法律风险;

2.依照《泰山学院合同管理办法》审查和把关合同文本,保障合同内容合法,避免法律风险;

3.负责法律顾问工作联络、协调、服务等日常事务;

4.配合开展法制教育;

5.贯彻教育部《教育信访工作办法》,落实上级部门转(交)办的信访事项;处理师生来信来电,接待来访;做好信访来访、来电、上级部门转(交)办信访件登记转办工作;

6.负责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;
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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